問題已解決
老師,分公司所得稅不能按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來享受嗎?是哪個文件啊,能不能發我一下是哪個文件號啊?



你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總機構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總機構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需要在主管局辦理匯總納稅備案手續后,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也不用進行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如果其二級分支機構未在主管局辦理匯總納稅備案手續,視為獨立申報,不能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如果總機構不是小微企業,2019年二季度后,針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包括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禁止其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2022 12/03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