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職員2015年入職,2019年每月應發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以前三個月為例,應當按照以下方法計老師不會這個算預扣預繳稅額:級數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元)1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302超過36000元至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過960000元的部分181920求2月份預扣預繳的應納稅所得額?



你好,學員,題目是亂碼的
2022 11/29 1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