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作為一個網約平臺,客戶在平臺上面下單,有人接單了,這個訂單完成后,由我們網約平臺全額開票給客戶,接單人員可以后臺直接提現這一訂單的金額,網約平臺只抽取少部分傭金,這種業務,怎么確認收入和成本



全額開票也是可以的嗎,一般企業確認收入無法用差額計算的吧
2022 11/27 16:41

84785030 

2022 11/27 17:00
老師,你的意思是,做賬的時候要用傭金確認收入,但是報稅的時候,就視同銷售,以全額開票的增值稅確認銷項,所得稅方面也是全額開票的金額作為本期主營收入嗎

84785030 

2022 11/27 17:17
老師,主要接單人員,他們是個人形式,無法獲取發票,不但沒有進項,連費用也無法合理化,怎么辦
劉升老師 

2022 11/27 16:28
同學您好,您的公司屬于代理人,用你們收取的傭金作為收入,你們發生的成本確認成本。
劉升老師 

2022 11/27 16:52
同學您好,請參考一下。
由于聯營模式下,商場在將商品轉讓給最終顧客之前不控制該商品,所以商場應屬于代理人身份。根據新收入準則規定,代理人應當按照預期有權收取的傭金或手續費的金額(即“凈額法”)確認收入。
由于在銷售商品后,是商場負責收銀和給客戶開具銷售發票,所以在稅務方面完全符合商場銷售貨物的規定,應全額計算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供應商給商場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方面做進項稅額處理,企業所得稅方面做成本處理。
因此,會計處理是凈額法處理,稅務方面是全額法處理。
劉升老師 

2022 11/27 17:06
是的,這屬于稅會差異,請您參考這個例子。假如A供應商的專柜在甲公司商場,10月份銷售了100萬元(不含稅),稅額13萬元,價稅合計113萬元。根據雙方的聯營協議,甲公司商場應分得20%。A供應商在11月份按規定開具了80%的增值稅專票,甲公司按約定支付了聯營貨款。
因此,甲公司10月做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13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聯營收入 20萬元
合同負債-A公司 8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萬元
說明:雖然會計上是按照凈額確認的收入,但是增值稅發票開具、計稅以及申報,都需要按照全額進行。
11月份收到發票支付貨款做分錄如下:
借:合同負債-A公司 8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4萬元
貸:銀行存款 90.4萬元
3.納稅調整。 假如甲公司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聯營收入”累計發生額為1800萬,聯營扣點均為20%。由于甲公司在會計處理時是按照“代理人”處理的,是凈額法處理的。但是,在稅務方面卻應該全額確認。
應稅收入=1800萬元/20%=9000萬元,與會計收入1800萬元相差7200萬元,應納稅調增7200萬元;
應稅收入對應的成本=9000萬元×(1-20%)=7200萬元,會計成本為0,應納稅調減7200萬元。雖然,收入與成本都同時調整,一增一減,表面上對于應納稅所得額是沒有影響的
劉升老師 

2022 11/27 17:38
咨詢一下當地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