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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企業對子公司的投資后續計量采用成本法核算,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同學你好
這是準則的規定。
2022 11/05 23:46

立峰老師 

2022 11/05 23:48
1、成本法適用于母子公司之間,主要防止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操縱。一般來說,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力較強(相對于聯營企業)。成本法下,長投的賬面價值始終等于歷史成本,即在合并完成后,不再對長投的價值做調整,此時再操縱子公司利潤,對母公司也沒有幫助;
權益法適用于聯營企業,此時母公司對聯營企業控制力較弱,因此權益法實時反映聯營企業的權益變動,一般難以操縱。
2、相比于聯營企業,母公司對子公司占比高,子公司相對重要,因此成本法下的母子公司是要合并報表,等于是在每個報表科目展示子公司的余額,體現了子公司的重要性;權益法下聯營企業重要性沒有那么高,因此只是在“長期股權投資”一個科目反映聯營公司盈利,不涉及到報表每個科目都展示。
3、對于企業的財務,成本法在日常核算時簡單,除非有現金股利分紅,否則都不用調整,但是合并報表就麻煩;權益法日常核算復雜一些,但是不用合并報表。二者相比,各有優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