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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工資12月初發,個稅在哪個月申報?



11月份工資12月初發,請問個稅在哪個月申報?.
2017 06/28 18:56

李老師2 

2017 06/28 19:12
"您好!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因此,12月份發放的工資應當在次年1月15日前進行扣繳申報。歡迎您再次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