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員工到某單位負責文職工作,該單位支付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費用,勞務派遣公司取得該筆收入如何繳納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二)項之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按照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2017 06/25 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