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多次交易表失控制權且構成攬子交易的處理時,在表失控制權之前的海一次洨易,從合并報表角度看,將長期股權投資從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對嗎?



同學,一攬子交易并不需要將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不需要調整,將對價與股權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這個在注會綜合考試中出現過一攬子交易,在專業階段這個基本不考。
2022 10/14 11:20

多次交易表失控制權且構成攬子交易的處理時,在表失控制權之前的海一次洨易,從合并報表角度看,將長期股權投資從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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