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優惠政策?



你好 小于30人不用交的呢
2022 10/14 11:00

84785021 

2022 10/14 11:01
如果人數60人,安排一個殘疾人就業,這個是怎樣交的?

玲老師 

2022 10/14 11:10
你好?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
(一)享受主體: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
(二)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在職職工總數 30 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其中: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天津市規定的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5%,即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享受條件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保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招用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