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聯丟失怎么辦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及時處理丟失或被盜發票。當發生發票丟失或被盜時,稅務機關應要求納稅人按規定及時刊登公告,聲明作廢,并列入丟失或被盜發票數據庫。一旦發現有開具作廢發票者,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2017 06/20 16:48

李老師2 

2017 06/20 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