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收到傭金的發票,有的說稅前扣除不能超過5%,有的說企業開的能,個人的不能,但是哪個說法正確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一)有合法真實憑證;(二)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根據上述規定,只有支付給個人的傭金才不能超過服務金額的5%,對支付給單位的傭金比例稅法并無限制。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2號)規定,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應提供完整、有效的憑證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在不超過房地產銷售收入的10%的限額內列支。
2022 09/16 1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