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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義購買的商品房能否抵扣



我公司(生產企業)以名義購買2套商品房給公司員工住,請問:1、商品房能否抵扣增值稅?2、能否通過計提折舊抵扣所得稅?3、如果公司是商貿公司,購買商品房1套作經營用、另外1套作員工宿舍,能否抵扣增值稅?能否通過計提折舊抵扣所得稅?
2017 06/16 17:17

李老師2 

2017 06/16 17: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故,上述情形中的商品房均不能做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
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