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A商品40000元,銷售B商品1000元,開具專票時,發票上更改了A商品的數量和單價,將B商品的1000元直接加到A商品里面開,發票上不體現B商品,但最終開具的總金額是41000元,這樣,單位和開具發票的人會面臨怎么的處罰呢?會不會涉及刑事責任?



您好!嚴格來說這是虛開發票,如果被查出來的話,單位是要被處罰的,財務負責人也會被處罰,這個金額還構不成犯罪
2022 09/06 20:03

84784973 

2022 09/06 20:04
這樣的發票開了好多張

84784973 

2022 09/06 20:06
這樣開票的人會都成刑事責任嗎?金額估計有四十到五十萬吧

丁小丁老師 

2022 09/06 20:12
您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丁小丁老師 

2022 09/06 20:13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