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購貨方,專用發票已經抵扣了,我們開具了紅字信息表,已經抵扣過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要還給銷售方嗎?銷售方不給我們紅字發票嗎?



你好,之前的錯誤的發票購買方自己留存就可以的,銷售方開了負數發票之后還需要給你們一份。
2022 08/23 15:04

84784966 

2022 08/23 15:14
老師,這有文件嗎?我們這邊稅務局讓把原來抵扣過的發票換回去,開的紅字發票也不用給我們。我覺得好奇怪

郭老師 

2022 08/23 15:14
好,這里沒有文件的。

84784966 

2022 08/23 15:15
沒有相關文件嗎?

84784966 

2022 08/23 15:15
那我應該怎么辦呢?

郭老師 

2022 08/23 15:20
購貨方已經認證的發票,被退回時需要按照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按照銷項負數發票進行賬務處理。
法律依據:《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84784966 

2022 08/23 15:23
好的,謝謝老師

郭老師 

2022 08/23 15:28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