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長期股權投資在權益法核算期間,有順流交易未實現,次年增持股份變為成本法核算,去年的權益法下的順流交易實現了一部分,仍有部分未實現,編制合并報表的時候,是不是要繼續按未實現的內部交易抵消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存貨?那這是按第一年呢?還是按連續編報的第二年用年初未分配利潤呢?次年全部售出了,是不是就不需要編這個內部交易了?



1,不是的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貸,存貨
2,也需要重新抄一次,但是對于已經實現的利潤,再補一個分錄
借,營業成本
貸,存貨,
2022 08/05 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