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如何理解以下規定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四條規定,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基于以上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如果A企業是B企業的法人股東,B企業將資本公積中資本溢價的部分30萬,全部轉給A企業法人股東增加其實收資本。請問作為A企業要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你好,你說的例子中B企業才是被投資方,全部轉給A企業法人股東增加其實收資本這個是直接轉錢才行的,而規定中的意思是B自己的資本公積轉到B自己的實收資本不用給錢的,是兩碼事
2022 08/01 11:24

84784983 

2022 08/01 11:26
我的意思是B將自己的資本公積轉到自己的實收資本,然后肯定要記到某一位股東的名下吧?
可以全部計入到法人股東A名下嗎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1:28
所有股東都同意就可以,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營業外收入

84784983 

2022 08/01 11:32
但是這個錢沒有實際流入企業A,可以直接做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營業外收入 這個分錄嗎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1:45
你享有的股權增加了,可以

84784983 

2022 08/01 11:59
老師,我想問問,那作為被投資企業B,怎么做這個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分錄呢?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2:08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84784983 

2022 08/01 12:18
老師,我還想請問一下,通知里面的這句話要怎么理解呢“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這句話翻譯一下的賬務處理實際上是怎么操作呢?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2:35
賬務處理上面已經給你寫過了,這句話只是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不增加計稅依據而已。不影響做分錄。

84784983 

2022 08/01 13:12
不增加計稅依據,所以做進去營業外收入嗎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3:22
同學,分錄是分錄,不增加計稅依據是稅務計算計稅基礎的規定,兩者無直接關系的

84784983 

2022 08/01 14:43
想問問如果這樣操作的話,會影響驗資報告的出具嗎?

小云老師 

2022 08/01 14:44
不影響驗資報告的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