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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補償金的金額有限制嗎?怎么規定的



你好!:競業限制補償金法定標準是怎樣的?
答:有約定按約定,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即可。無約定法定為月平均工資的30%。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022 07/29 1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