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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開老師 請問房地產企業土增清算里有一條說1.對于借款產生的利息能夠按照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按照一種方式扣除開發費用,2.但是如果不能提供則可以按照開發成本的10%扣除開發費用這種方式比第一種方式更能扣的多,那么我們要選擇第二種方式要怎么操作 ?對第一種方式怎么理解?



你好,大部分企業都是選擇的第二種,第一種實務中一般都是無法取得相關金融證明的
2022 07/05 09:26

84785036 

2022 07/05 09:30
怎么合法按照第二種方式呢?

羽飛老師 

2022 07/05 09:33
你好,沒得證明就直接按照第二種方法來。這個實務中怎么執行

84785036 

2022 07/05 09:34
從銀行借款的話肯定有相關證明的呀

羽飛老師 

2022 07/05 09:50
對應的利息那有票據才可以,一般房開企業不可能有全部票據的

84785036 

2022 07/05 09:51
我們公司在一家銀行界的款 所有利息都是有發票的

羽飛老師 

2022 07/05 10:58
你土增清算的時候,不提供這些票據,就直接按照10%來

84785036 

2022 07/05 11:00
意思我們的利息發票不要裝訂在憑證里面 清算時候就說沒發票這樣的話稅務認可不 不是說沒發票清算土增稅是不可以的嗎?

羽飛老師 

2022 07/05 14:02
清算的時候一般不需要提供憑證的,你清算提供資料就說沒有對應利益發票就可以了

84785036 

2022 07/05 14:03
這樣的話如果利息不提供發票 那影響企業所得稅呀 會不會叫調整企業所得稅?

羽飛老師 

2022 07/05 14:30
企業所得稅上你正常確認,土增要求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