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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豪華小汽車加征的第二道消費稅里計稅依據包不包括生產環節已經征過的那個消費稅



你好
根據財稅〔2016〕129號文,超豪華小汽車零售環節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零售環節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下同)×零售環節稅率。
國內汽車生產企業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稅率按照生產環節稅率和零售環節稅率加總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生產環節稅率+零售環節稅率)
2022 07/05 08:08

銷售豪華小汽車加征的第二道消費稅里計稅依據包不包括生產環節已經征過的那個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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