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公司是建材生產企業,從事礦山閉坑治理項目,在治理的過程中產生的廢石運回公司加工成建材子對外銷售,現有一閉坑礦山治理預計有120萬噸的礦石和20萬噸的廢石產生,礦石是委托加工的,銷售按13的稅率,廢石運回公司加工建材子是簡易計稅,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礦山的閉坑治理工程費,設計費,林地勘驗費等共同負擔的進項稅額可以按產出的礦石和廢石的總噸位進行分攤嗎?


1.進項都是專票才可以
2.按照預計產量分攤,實際抵扣按照銷售額分攤,按銷售收入分攤,一般計稅銷售額/總銷售額*總進項,是可抵扣的部分
2022 07/02 1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