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在債務重組中,債權人受讓多項非現金資產時,應當按照換入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占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換入資產的成本總額進行分配來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我想請問的是這些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是按照合同簽訂日的的公允價值還是真正債務重組日的公允價值來確定呢



同學你好
第十條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對受讓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比照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處理。
2022 06/20 1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