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年度中間成立的公司,匯算清繳時,資產總額怎么計算,還按照年末的資產總額+年初的資產總額之和/2來計算嗎?公司去年成立的,假如16年的期末資產總額是12萬,公式就是(12+0)/2=6萬嗎?這6萬就是我要填寫的資產總額?



資產總額=四個季度資產平均值之和/4
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如果你公司成立之初就是12萬的資產,那就填12萬
2017 05/17 17:47

84785035 

2017 05/17 17:54
@劉老師—追夢:季度初的資產總額指的是什么?難道還要按照資產負債表的方式從新計算一遍?

張艷老師 

2017 05/17 19:01
財稅〔2015〕34號也對應將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頻次從“月”降至“季度”。財稅〔2015〕34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