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麻煩幫我看看黑筆寫的部分問題,謝謝啦



1:不是,這個1000的利潤,是按會計標準扣除后的利潤。160是稅法的扣除標準。
2其實就是之前有80的可抵扣,以后再本期或者以后扣除,但是本期只有40的額度,所以轉會40,剩余80-40=40以后抵扣。
3可抵扣差異-40.表示轉會可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轉會在貸方,所以其他綜合收益在借方。所得稅費用是費用,借方表示增加,題目是確認了所得稅費用,計入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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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2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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