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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轉讓銀行承兌匯票,對于轉讓方和受讓方,他們的目的分別是什么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出票與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0.5‰的手續費。
付款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于匯票到期日前將票款足額交存其開戶銀行。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0.5‰計收利息。
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
2022 05/11 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