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11月13日,向珠海市金太陽燈飾有限公司銷售吸頂燈65只,每只不含稅售價346.00元;投光燈85只,每只不含稅售價185.00元;以上共計價款38215.00元,增值稅銷項稅額4967.95元,產品已發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并向銀行辦理了托收承付手續。2021年11月13日,開給珠海振鑫燈具批發市場增值稅發票,貨已發出,貨款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其中投光燈150只,不含稅單價495.00元;庭院燈160只,不含稅單價308.00元吸頂燈165只,不含稅單350.00元路燈115只,不含稅單價95.00元;所列價款192205.00元,所列稅款24986.6元。求上述業務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



你好
上述業務的銷項稅額=4967.95+24986.6
進項稅額=0
2022 05/05 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