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我們公司因征收要注銷,清算方面要注意哪些事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因此,企業當年度發生終止經營活動,并進行清算注銷,從年初到清算結束不能作為一個納稅年度進行計算,而應分為兩個納稅年度分別計算,即從年初到經營活動終止之日止(即正常經營期)為一個獨立納稅年度,從清算之日起至清算結束之日止(即清算期)為另一個獨立納稅年度
往來等科目和資產等都要清理了
2022 04/26 1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