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摩托車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6年9月發生如下業務: (1)銷售自產摩托車40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16萬元; (2)研發3輛特殊摩托車贊助摩托車拉力賽(無同類售價),每輛成本2萬元(成本利潤率為6%); (3)外購摩托車輪胎已入庫,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8萬元、增值稅1.04萬元,該批輪胎當月未領用,專用發票已獲認證。 要求: 計算本月應交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摩托車消費稅稅率為3%)。



你好!
業務1
銷項稅額16*13%=2.08
消費稅16*3%=0.48
業務2
銷項稅額3*2*(1+6%)/(1-3%)*13%=0.85
消費稅3*2*(1+6%)/(1-3%)*3%=0.20
業務3
進項稅額1.04
2022 04/26 08:56

蔣飛老師 

2022 04/26 08:58
本月應交納的消費稅:0.48+0.2=0.68
增值稅2.08+0.85-1.04=1.89

84784991 

2022 04/26 09:09
業務三沒有消費稅嗎

蔣飛老師 

2022 04/26 09:19
是的,購進環節不涉及消費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