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 2019 年度轉讓一項專利技術, 取得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技術轉讓收入800萬元, 發生轉讓成本及相關稅費100萬元,甲公司2019年度利潤總額為2 000萬元, 除上述技術轉讓所得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計算甲公司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2021年) A.2 000-800×50%=1 600 ( 萬元) B.2 000- [500+ (800-100-500) ×50%] =1 400 (萬元) C.2 000- [500+ (800-500) ×50%] =1 350 ( 萬元) D.2 000- (800-100) =1 300 (萬元)



同學你好,這個技術轉讓所得,年度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是減半征收。本題技術轉讓所得=800-100=700,這個700里面有500直接免稅,超過500的部分是700-500=200減半征收。因此等于=2000-(500+ (800-100-500) ×50%)
2022 04/21 18:04

84784969 

2022 04/21 18:08
老師,100萬的成本及稅費不是在利潤總額里嗎?已經計入費用過了啊

小萬老師 

2022 04/21 18:15
這里不是對成本費用有什么調整,是對轉讓所得超過500萬的200萬的一半是免稅進行調整

84784969 

2022 04/21 18:17
我知道,我意思是選C,不理解100萬成本和稅費為什么再減一次

小萬老師 

2022 04/21 18:26
這道題選B,不選擇C。這個技術轉讓所得,年度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是減半征收。轉讓所得的公式=轉讓收入-轉讓成本及相關稅費,本題技術轉讓所得=800-100=700。700中的500直接是免稅,700中的200是50%免稅。減掉100是算的技術所得,不是C按照收入來免稅。從一開始就說過了,是對技術轉讓所得免稅,減掉100自然是算技術轉讓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