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7月1日結存A材料1000千克,單位成本50元。7月份A材料的收發業務如下: (1) 5日,從外地購入A材料5 000千克,價款235 600元,增值稅30 628元,運雜費2 100元,其中運費可予以抵扣的進項稅為100元。A材料驗收入庫時實收4 950千克,短缺50千克屬于定額內合理損耗。 (2) 8日,生產領用A材料2 800千克。 (3) 12日,在本市購入A材料3 000千克,價款145 500元,增值稅18915元, 材料已驗收入庫。 (4) 15日,生產領用A材料3 600千克。(5) 20日,從外地某公司購入A、B兩種材料,其中A材料2 500千克,單價45.70元,價款114 250元,B材料2 500千克,單價100元,價款250 000元,兩種材料的增值稅共為47352.5元。另外,兩種材料的運雜費共為1560元,其中運費可予以抵扣的進項稅為60元。兩種材料已驗收入庫,運雜費按材料的重量分配。 (6) 24日,生產領用A材料4 000千克。要求: (1)計算各批購入A材料的實際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業務1實際成本是235600+2100=237700,單位成本237700/4950=48.02
業務3實際成本145500,單位成本145500/3000=48.5
業務5總成本是114250+1500*1/2=115000.單位成本115000/2500=46
2022 04/19 1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