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2020年3月成立,2020年9月認定一般納稅人,2021年做2020年匯算清繳是小微企業,2021年不是小微企業,請問2022年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的政策嗎?



截止到六月底之前,按照20年匯算清交來的
符合
2022 04/18 21:32

84784951 

2022 04/19 00:49
具體是哪個政策?

郭老師 

2022 04/19 07:35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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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現就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簡稱“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適用
(一)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按規定辦理匯算清繳后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