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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文化事業建設費怎么申報呢?還有應稅服務扣除項目清單?



你好 按這個來填寫 【表單說明】
一、本申報表適用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人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時使用。
二、有關欄目填寫說明:
(一)“繳納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繳納人確定的號碼,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二)“繳納人名稱”,填寫繳納人名稱全稱,不得填寫簡稱。
(三)“費款所屬期”,指繳納人申報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四)“填表日期”,指繳納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五)“計費收入”,指繳納人本期提供有關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應征收入”和“免征收入”。當期第1欄“應征收入”有發生額時,第2欄“免征收入”應為零,當期第2欄“免征收入”有發生額時,第1欄“應征收入”應為零。
(六)第1欄“應征收入”:反映繳納人本期按規定應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收入。按規定可以減除相關價款的,本欄填寫減除之前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七)第2欄“免征收入”:反映繳納人本期按規定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收入。按規定可以減除相關價款的,本欄填寫減除之前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八)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反映本期期初減除項目的金額,為上期本表第7欄“減除項目期末余額”。
(九)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反映繳納人本期發生的按規定可以從計費收入中減除的相關價款,等于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附列資料《應稅服務減除項目清單》的“合計”項。“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第5欄“應征收入減除額”:反映本期從應征收入中實際減除的價款數額。若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第1欄“應征收入”,則第5欄“應征收入減除額”=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若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第1欄“應征收入”,則第5欄“應征收入減除額”=第1欄“應征收入”。“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一)第6欄“免征收入減除額”:反映本期從免征收入中實際減除的價款數額。若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第2欄“免征收入”,則第6欄“免征收入減除額”=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若第3欄“減除項目期初金額”+第4欄“減除項目本期發生額”>第2欄“免征收入”,則第6欄“免征收入減除額”=第2欄“免征收入”。“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二)第7欄“減除項目期末余額”:反映本期期末尚未減除的項目金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本年累計”欄數據,與“本月(期)”數相同。
(十三)第8欄“計費銷售額”:反映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的銷售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四)第10欄“應繳費額”:反映本期應繳文化事業建設費金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五)第11欄“期初未繳費額”:反映本期期初欠繳費額、應繳未繳上期費額的合計數,等于上期本表第16欄“期末未繳費額”。
(十六)第12欄“本期已繳費額”:反映本期已繳上期費額、已繳欠繳費額、已預繳本期費額的合計數,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其中,“本期預繳費額”填寫本期已預繳的本期應繳費額;“本期繳納上期費額”填寫本期繳納的上期應繳未繳費額;“本期繳納欠費額”填寫本期繳納的以前各期形成的欠費額。“本年累計”欄數據,為年度內各月(期)數之和。
(十七)第16欄“期末未繳費額”:反映本期期末應繳未繳費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其中,“欠繳費額”反映已形成的欠費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本年累計”欄數據,與“本月(期)數”相同。
(十八)第18欄“本期應補(退)費額”:反映本期應繳費額中應補繳或應退回的數額,按表中公式計算填列。
(十九)第19欄“本期檢查已補繳費額”:反映稅務、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已補繳的費額。
三、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受理審核后留存一份,退繳納人一份。
2022 04/16 0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