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財稅【2014】75號第三條,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那我理解,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并扣除之后的年度,是需要對上述處理引起的稅會差異進行調增的,那么我的問題是:這個調增處理,是需要在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的時候就做,還是等匯算清繳的時候一次性調增呢?



這個只是稅法的規(guī)定,而做賬還是要按照準則按年計提折舊。
2022 04/12 09:17

84785013 

2022 04/12 10:33
會計上怎么做賬我了解的,我的問題不是怎么做賬的

家權老師 

2022 04/12 10:49
是在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的時候就可以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