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生產型工業企業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不含稅)為500萬元,會計核算比較健全,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條件,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但是,該企業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僅占銷項稅額的10%。該企業現有兩套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一:繼續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身份存在; 方案二:分立為兩個企業,以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存在。 從節稅的角度,該企業應當選擇哪套方案?請對該企業的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進行納稅籌劃。



你好,不分立應交稅費=450*0.13=58.5,分立應交稅費500*0.03=15,選擇方案二:分立為兩個企業,以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存在。
2022 04/06 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