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有個同事在之前分公司的考勤制度為本月26日-下月25日為周期。總部制度以1-30日自然月為周期。從4.1日起工資以自然月發放,那3月26日-3月31日這幾天的工資應該補發嗎?



同學,你好
應該補發
2022 03/20 09:43

84784973 

2022 03/20 09:50
補發3月26日-31日這幾天工資不會和上月的26-30日的工資重復嗎

小菲老師 

2022 03/20 09:53
同學,你好
只發一次,你要看上個月有包括這幾天嗎

84784973 

2022 03/20 10:02
分公司的考勤制度是1月26日-2月25日為一個月,2月26日-3月25日為一個月,3月20日到總部上班,規定4.1日起工資歸總部發放,總補考勤制度是1日到31日自然月發放工資,那分公司的考勤制度3月份的工資發放到3.25日為月末,那3.26-3.31日中間的工資總公司應該補發嗎?

小菲老師 

2022 03/20 10:06
同學,你好
如果分公司沒有發,總公司應該補發

84784973 

2022 03/20 10:07
好的,謝謝

小菲老師 

2022 03/20 10:08
不客氣,祝工作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