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法律事件的相對事件,和法律事實的區別?



由自然現象引起的事實又稱絕對事件(地震、洪水、臺風、森林),由社會現象引起的事實又稱相對事件(重大政策)。它們的出現都是不以人們(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2022 02/14 06:51

徐悅 

2022 02/14 06:53
法律事實是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象。一般地說,法律規范本身并不能直接引起具體法律關系的出現,只有當法律規范的假定所規定的情況出現時,才會引起具體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法律事實通常可以分為兩類:①法律事件,指能導致一定法律后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如出生、死亡、風暴、洪水、地震等。這些事件都能在法律上導致一定權利和義務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例如人的死亡引起財產繼承關系的產生和婚姻關系的消滅。②法律行為,指能發生法律效力的根據人們意志所為的行為。包括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徐悅 

2022 02/14 06:59
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相對法律事件,“絕對法律事件”的對稱。是指法律事件的一種。由人們的行為引起的,但在該法律關系中并不以權利主體的意志為轉移的事件。如縱火引起的火災,對保險法律關系的產生,是不依權利主體意志為轉移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