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假如贈送客戶一個商品,進價300,賣1000(不含稅)稅法憑證:借:銷售費用113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 應交稅費銷項稅130 借主營業務成本300 貸庫存商品300 利潤總額:-430 會計憑證:借:銷售費用 430 貸庫存商品300 應交稅費銷項稅130 利潤總額也是-430。既然利潤相同,匯算清繳時為何還要按視同銷售調整收入呢?如何調



學員您好,第一種會計分錄是錯誤的,不能確認收入和成本
正確的做法是第二種分錄,會計上影響利潤總額-430。然后匯算清繳時確認視同銷售收入1000,和視同銷售成本300,再確認視同銷售費用700,所以企業所得稅上這筆業務的所得也是-430
2022 02/10 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