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應交稅費那里為啥不按收入來計算,只按40萬計呢?



因為納稅義務是根據客戶消費時的金額進行納稅,而題目企業的收入確認是按照比例方式確認,所以稅收的金額會與企業確認的會有偏差
2022 01/13 14:24

84785036 

2022 01/13 14:26
收入確認金額和計稅金額不一樣,在實務中不會有問題嗎?

里昂老師 

2022 01/13 14:29
不會,這個方式是最常見的,先確定40萬的稅收,然后公司收入確認小于40萬,稅局是認同的,因為這個是先繳稅的方式

84785036 

2022 01/13 14:39
不對啊,現在是確定的收入大于40萬啊,40萬+另外分攤的5萬內的,不是收入金額大于40萬嗎,但是納稅是按40萬來納,也就是納稅金額 小于收入金額,一部分不繳納增值稅的

里昂老師 

2022 01/13 14:52
現在確認的收入是37萬多,而稅收的金額是40萬

84785036 

2022 01/13 14:55
40萬是含稅收入,算下來是35.4萬的未稅收入,而37萬多直接是未稅收入,已經去掉稅的部分的,由40萬+5萬里面分攤比例的那部分,再扣掉稅費之前得出來的

里昂老師 

2022 01/13 15:04
那應該是37萬包含了客戶未來未消費的金額,但是稅收是按照客戶消費的金額來算稅,所以企業再算收入的時候把客戶未消費的充值金額算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