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公司和客戶簽訂了30萬產品的購銷合同,也收到了30萬的貨款,但是貨物是陸續發貨給客戶的,然后我已經在合同簽訂并且收到貨款的時候已經全額開票給客戶了,這樣操作合法嗎?



你好,提前開了發票,如果貨物以后確定能給對方發出去了,可以的。
2021 12/22 16:11

84784998 

2021 12/22 16:15
問題是,現在合同里有些貨客戶不要了,我們也沒有發給他,這個怎么做才好呢,稅務上要求三流一致,現在這樣會被算作虛開發票嗎

郭老師 

2021 12/22 16:16
這個發票需要重新開的,如果開的是普通發票,發票收回來全部紅沖,然后重新開。

84784998 

2021 12/22 16:18
開的是專票,意思是說藍字的銷售發票全部紅沖,重新開已經發貨的藍字發票嗎

郭老師 

2021 12/22 16:20
如果是專票的話,對方認證了,對方可以給你開紅字信息表,只開沒發貨的那一部分,你們開一部分紅字發票就可以的。

84784998 

2021 12/22 16:21
那我還需要其他證明材料,開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嗎

郭老師 

2021 12/22 16:23
你好,其他的可以沒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