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單選題5】2019年5月,甲公司銷售商品實際應交增值稅38萬元,應交消費稅35萬元,轉讓辦公樓的土地增值稅為15萬元;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為3%。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當月應列入利潤表“稅金及附加”項目的金額為( )萬元。/這題怎么理解



你好,稅金及附加=35萬+(38萬+35萬)*(7%+3%)
38萬的增值稅,不計入稅金及附加核算,但是增值稅需要作為附加稅的計稅基數(shù)
城建稅=(增值稅+消費稅)*7%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3%
35萬是消費稅金額?
(38萬+35萬)*(7%+3%)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對應的 附加稅
2021 12/20 13:39

84784962 

2021 12/20 13:42
我不理解的是這個消費稅35萬怎么要加2次

鄒老師 

2021 12/20 13:44
你好,其實沒有加兩次
第一次是消費稅35萬本身,第二次是因為需要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因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是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jù)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

84784962 

2021 12/20 13:55
好的,我本以為稅金及附加包括消費稅,

鄒老師 

2021 12/20 13:56
祝你學習愉快,工作順利! 希望你對我的回復及時予以平價,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