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2019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2)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3)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4)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計提準備金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5)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000萬元。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計算企業所得稅。



您好 計算過程如下
利潤=4000+100+50+100-50-500-20-10-100-50-2000=1520
業務招待費限額 50*60%=30 (4000+100)*0.5%=20.5 調增29.5
廣告費限額(4000+100)*15%=615萬元 不調整
罰金調增20萬元
捐款調增100萬元
準備金調增50萬元
國債利息調減 50萬元
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1520-10+29.5+20+100+50)=417.375
2021 12/19 1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