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并出具專項報告。請問這里提出的“出具專項報告”是指企業內部出具的一份報告書嗎?



你好 這個文件當時出的比較早 當時的報告是指稅務師事務所出的報告
但現在這個不是強制的了 具體的話 可以問下您們當地稅局 因為現在是留存資料備查了
2021 12/11 1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