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5.甲企業2006年12月30日購進一項固定資產,原值為1020萬元,使用年限為10年,會計上按雙 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而稅法上則規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兩種方法下凈殘值均為20萬元。200年12月31日該項固定資產發生減值80萬元2008年甲企業的利潤總額為1000萬元,稅率為25%,要求,計算2008年末由該項固定資產引起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并編制會計分錄



固定資產當月購進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計提折舊,也就是從2007年計提
2021 12/08 09:19

耀杰老師 

2021 12/08 09:28
2007年末賬面價值等于1020x(1-1/5)-80=736
2008年末賬面價值等于736x(1-1/5)=588.8
2008年末計稅基礎等于1020-(1020-20)/10x2=820,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820-588.8)x25%=57.8
2007年末
借:管理費用204
貸:累計折舊204
借:資產減值損失80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80
2007年末計稅基礎等于920
遞延所得稅資產等于(920-736)x25%=46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46
貸:所得稅費用46
2008年末賬面價值等于588.8
計稅基礎820,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57.8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1.8
貸:所得稅費用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