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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稅的案例有哪些????



合理避稅例子 1、一間機械設備制造公司,500萬大額沒票成本沒法處理,25%的企業所得稅+20%的股息紅利所得,企業所得稅總稅負500萬*25%=125萬,個稅(500萬-125萬)*20%=75萬,累計200萬,應對這般高的稅負,根據注冊在我市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征收,500萬與此企業發生業務關系,合規無票成本為市場服務費、商務咨詢、建材銷售等,完稅合規,綜合稅負5.2%,200萬稅負降至10.4萬。 2、多位朋友合伙開了一家花店,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一年盈利180000元,工資每人每月1600元。企業所得稅稅額=[(18000+(1600-800)×12×3)×33%]=68904,稅后凈利潤=180000-68904=111096元,每位合伙人應納個人所得稅=111096÷3×20%=7406.4元,3位合伙人共應納個人所得稅=7406.4×3=22219.2元,共計所得稅數額=68904+22219.2=91123.2元。 假如將有限責任公司更改成合伙制形式,那樣每位應稅所得=[(180000+1600×12×3)÷3人-1600×12]=60000元,每人應納稅額=60000×35%-6750=14250元,3位合伙人共應納稅額=14250×3=42750元。共節稅91123.2-42750=48373.2元。 另外,充足研究稅收規定,根據對企業的運營模式、財務的合理安排,還可以達到避稅目的。例如: 當某一大宗交易處于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即年末與年初),依據權責發生制的會計處理原則,可適度延遲交易產生日,使之盡量產生在下一年度,從而使部分所得稅推遲一年繳納,獲得利潤方面的好處。若推遲100萬元的納稅額一年,按年利息10%計算,可避稅10萬元左右。 依據中國稅法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稅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某些企業可以采取收購虧損企業的方式,將企業利潤轉移到虧損企業中,從而避開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義務。 不一樣的繳稅對象有不一樣的避稅方法。公司的管理者需要對所有有關征納活動的經濟現象進行研究,或者征詢稅務專家的意見,以便找出沒有法律麻煩的方式和途徑。公司管理人員應該研究法律知識,用足稅收優惠,把握各類方式并在實踐中參加、應用和提升。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及運營模式、構造的調整及合理的財務安排,以求達到較大程度避稅的目地,在合法的范圍內為企業謀取最大利益。
2021 12/04 14:52

84785032 

2021 12/04 14:58
老師,有沒有課程

莫老師 

2021 12/04 14:59
可以咨詢一下售課的客服,我們是答疑老師

84785032 

2021 12/04 15:02
好的老師

莫老師 

2021 12/04 15:03
不用客氣,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