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有一個工程項目,和勞務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但是工人工資又是通過我們公司的專戶發放出去的。比如勞務公司給我們開了21000的發票。我們通過農民工專戶直接給工人付了20000的工資,又付了1000稅管費給勞務公司。那么問題1.這種模式合理嗎。問題2.農民工個稅由誰申報,個稅誰承擔?



你好!這個勞務公司就相當于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收取相應的費用。
相關稅法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規定:三、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支出稅前扣除問題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2021 12/03 18:49

84785033 

2021 12/03 18:52
那勞務公司開給我21000的發票是不是多開了?

84785033 

2021 12/03 18:57
那個稅都由我們這邊繳納了,我們為什么還要付勞務公司稅管費呢?

ning老師 

2021 12/03 19:04
你好!這個要看你們和勞務派遣公司怎么簽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