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19年經營業務如下:取得銷售收入5000萬,銷售成本2200萬,發生銷售費用1340萬(其中廣告費900萬),管理費用960萬(其中業務招待費30萬),財務費用120萬,稅金及附加320萬(含增值稅240萬),營業外收入140萬,營業外支出100萬(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60萬,支付稅收滯納金12萬),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00萬,撥繳職工工會經費6萬,提取職工福利費46萬,職工教育經費10萬,應如何計算該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1、會計利潤總額是:5000-2200-1340-960-120-(320-240)+140-100=340萬元。
由于計算過程太復雜,調整事項多,你再回復一下再處理。
2021 12/03 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