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請問下年底有沒有合理避稅(所得稅)的方案,有沒有關于退休人員解聘賠償的方案



同學你好
1.沒有
2.企業聘用退休人員的,不構成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的,就認為成立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從表面上看,退休員工從原工作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后,有權繼續向其他企業提供有償勞動(即所謂“發揮余熱”),其與所服務的企業之間應該成立勞動關系。但是,由于退休制度的存在,表面上應該成立的勞動關系實際上并不成立。根據有關法規,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后,“應該”退休。之所以這樣規定,是考慮到勞動者年老后在身體健康、勞動技能等方面都有下降,發生勞動風險的機會則有上升,已不適合繼續從事勞動。從這一意義上看,雖然法律承認勞動者退休后仍能夠發揮余熱,但其已不再具備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資格。從社會保險關系上看也是如此,員工退休后即無須繼續購買社保,并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社保機構不接受一個退休員工一面享受養老保險,一面又繼續購買工傷保險。因此,企業聘用退休員工的,不成立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及其他勞動法規調整,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
2021 11/18 10:14

84785010 

2021 11/18 10:17
企業要承擔補償費用嗎,如果是解聘員工

樸老師 

2021 11/18 10:24
同學你好
要承擔補償費用的

84785010 

2021 11/18 10:27
員工解聘需要承擔什么賠償,入賬要什么依據嗎

樸老師 

2021 11/18 10:30
同學你好
這個只要和公司協商好一般沒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