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捐贈物資符合文件免增值稅政策,同時也符合公益性捐贈支出全額稅前扣除的政策。捐贈物資成本100萬元,取得進項稅13萬元,捐贈時市場價值150萬元(不含稅)。 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113 貸:庫存商品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3 請老師看一下圖片:我劃紅線的部分是不明白的。為什么調增收入150萬,調減成本100萬,又出現劃紅線的部分?



您好,您可以理解為公允價值銷售后款項貨幣資金
2021 11/16 18:01

84784967 

2021 11/16 19:20
老師,這是捐贈支出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填寫表,我的問題是劃紅線的部分

小林老師 

2021 11/16 19:28
您好,因為視同銷售納稅調增50,同理營業外支出需要納稅調減50

84784967 

2021 11/17 09:30
營業外支出是113萬元,調減的是150萬元、100萬元,合計哪里:調增150萬元,調減150萬元,為什么?還是不明白

小林老師 

2021 11/17 10:01
您好,您的營業外支出若按視同銷售,不是113,

84784967 

2021 11/17 12:17
你沒有理會我的問題。我知道視同銷售,不是按公允價值確認收入的嗎?為什么-調減的是150萬元、100萬元,合計哪里:調增150萬元,調減150萬元,為什么?還是不明白

小林老師 

2021 11/17 12:18
您好,視同銷售按成本調減100,按收入調增150,因為視同銷售營業外支出調整減少50

84784967 

2021 11/17 14:02
算了,這個問題有點難

小林老師 

2021 11/17 14:16
您好,小林非常榮幸能夠給您支持!不難,就是不容易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