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非房地產一般納稅人)公司將名下不動產(2018年購入寫字樓)出售,增值稅申報時附表三中是否可以差額征稅(扣除項目是否可以填入不動產購入價)



你好,可以差額計稅這個
2021 10/12 17:11

84785028 

2021 10/12 17:22
在過戶時有預交增值稅,這個地方需要減去(附表四有銷售不動產預征納稅款),不是這個差額。老師,我想知道的是附表三中是否還可以再次做差額計稅,謝謝

暖暖老師 

2021 10/12 17:25
不可以,只能做一次呀實際

84785028 

2021 10/12 17:27
那請問老師,前面你說的可差額計稅是指哪個部分的?

暖暖老師 

2021 10/12 17:40
我說的是你預交的最后申報可以抵減

84785028 

2021 10/12 17:49
老師你說的意思是應繳增值稅(出售價*9%)-預交增值稅的這個差額來繳稅的嗎?

暖暖老師 

2021 10/12 17:51
是的,我說的是這個意思

84785028 

2021 10/12 17:54
請問老師,有方法可以更合理的避稅嗎?

暖暖老師 

2021 10/12 17:54
這個除非開具發票金額低,別沒好的辦法

84785028 

2021 10/12 18:08
好的,謝謝老師解答

暖暖老師 

2021 10/12 18:20
不客氣麻煩給與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