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3小問,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出售部分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時,應確認投資收益為多少,為什么要加上20*30%,不是說轉讓50% 的股權嗎?不再乘以50%嗎?:?



你好,麻煩請截完整,謝謝
2021 09/30 10:50

84785011 

2021 09/30 10:57
就看這題啊,我把問題都打出來了啊,你要看什么老師

余余老師 

2021 09/30 11:00
你這里是出售后就不是長期股權投資了,是金融資產了,所以這里是全部轉出

84785011 

2021 09/30 11:18
不是只出售50%嗎?

余余老師 

2021 09/30 11:19
權益法處置部分投資,剩余投資仍然是權益法核算,其他綜合收益按比例結轉。如果剩余投資按金融資產核算,其他綜合收益是全部結轉。
這個沒什么原因,準則規定的。
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