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簡答題:趙某購買的一輛轎車,在甲保險公司購買的保險,4月25日,趙某將轎車賣給錢某,未辦理登記手續,并通知了甲保險公司,當天晚上,錢某開轎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轎車受損,隨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甲公司進行抗辯:1.錢某沒有權利要求賠償,2、未辦理登記手續,雖然通知保險公司了,但保險公司未回復,所以不賠償責任, 請問甲公司的2個抗辯符合法律規定嗎



同學你好
這個符合的
2021 09/06 08:51

84785019 

2021 09/06 08:52
2個理由都符合嗎,請說明一下理由

樸老師 

2021 09/06 08:54
需要登記手續才可以賠償的

84785019 

2021 09/06 08:55
那趙某可以要求賠償嗎

樸老師 

2021 09/06 09:00
這個可以要求賠償
但是是趙某的名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