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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向公益性公眾捐贈貨物呢?屬于視同銷售嗎?


你好,視同銷售,《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第一條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企業實物捐贈屬于無償贈送,綜上規定可知,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但是對企業扶貧的實物公益性捐贈,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稅。
2021 09/03 16:29
